這是這幾天消基會爆出的消費新聞[羽絨被衣六成五減料], 批評多數知名和不知名品牌的產品羽絨含量不足, 而業者也立即出面反駁澄清[羽絨衣65%減料?業者喊冤], 稱消基會沒有搞清楚相關的標示規定, 以致於誤傷忠良, 這種事情其實在媒體上並不少見, 基本上消費者團體維護消費者權益是對的, 但是一定要很小心查證, 以免出現錯誤, 而媒體也要對相關的報導採取同樣的謹慎態度, 因為隔行如隔山, 加上又有一些學者在被採訪時, 並不見得都能在短時間的發言中深入核心, 因此出錯或誤會的機會就很大。
雖說標示和實質的問題是一個廠商善盡對消費者告知的責任, 不過以我個人的經驗來說, 在台灣賣的一般款羽絨服基本上保暖度是不太足夠的(當然, 部分專做登山防寒設備的正規廠商應該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