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物與食品原料

在定義上, 食品原料指的是本來就用來食用的食品素材。食品添加物指的則是, 本來並非用於食用, 但是在限量內被視為安全, 且可以用在特定(不是所有的)加工食品中, 用來改善食品質地的材料。

因此食品添加物如果在法律限定範圍中使用, 就不可以說它是壞人, 頂多只能以道德的理由來迴避他,

在我國的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條明定:…本法所稱食品添加物, 係指食品之製造, 加工, 調配, 包裝, 運送, 貯存等過程中, 用以著色, 調味, 防腐, 漂白, 乳化, 增加香味, 安定品質, 促進發酵, 增加稠度, 增加營養, 防止氧化或其他用途而添加或接觸於食品之物質…

衛生署所明定的食品添加物共有十七大類, 數百種物質可以使用. 在這裡就不一一說明, 可以參考衛生署的這個網頁.

基本上, 只要是法所明定, 就是可以使用. 而且也對健康沒有防礙, 並沒有必要視為洪水猛獸, 或是一天到晚將它污名化.

食品添加物一般有安全的限量, 也有允許使用的範圍, 在大原則上, 食品添加物不可以用來造假, 也就是用它把不新鮮的東西變新鮮, 或是把不好的東西變成看起來是好的,

舉例來說, 葉綠素不可以用在茶葉上, 因為會讓茶色看起來新鮮, 但是可以用在泡泡糖上.無水醋酸不可以用在麵條或麵包上, 但是丙酸鈣就可以, 這些都是綜合性的考量, 稍微有水準一點的廠商都會知道如何善用食品添加物, 但在傳統市場買散裝食品或是小品牌的食品, 反而要特別小心, 因為可能會不知不覺中吃到未被合法使用或超量的食品添加物.

其他, 就只是你的信仰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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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添加物與食品原料〉中有 1 則留言

  1. 小風表示:

    不一定有水準的廠商就會善用食品添加物,像我之前和現在的研發主管就是這樣,讓我不知該怎麼辦,又不好意思改正他們,只好讓他們一直錯下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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