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時候覺得, 身為民生消費品產業的一份子實在很可憐, 沒事就要被這種無聊的新聞炒作修理, 真是無辜.聯合報今天居然還把它放上頭版, 現在的新聞記者程度都這麼爛嗎?比以前好一點點的是, 這回倒沒有再說業者黑心了。
事情其實很簡單, 廠商誠實標示產品為本地米和進口米混合, 所以有長眼睛的消費者都可以看得到, 連誤導的罪名都安不上, 大驚小怪的是那些買東西從來不注意標示的消費者, 以及立委和記者.如果廠商沒有誠實標示產地, 我想這些人可能反而無從發現。
進口米也不是什麼有問題的產品, 而是政府合法開放進口的糧食, 唯一不同的只是非台灣本地自產. 對本地農民生計或政治正確有礙. 如果照報導的立論點, 廠商可能得大字加註警語, [本產品含有30%(外國農民種的)進口米, 請(愛台灣的)消費者購買時特別注意!] 發起的立委更使用推論法, 說使用的進口米可能是飼料米, 可能摻雜的比例比標示更高等等, 這種說法才更讓人生氣, 要講這話至少應該舉證吧, 大家都想比照319用間接情況來當證據嗎? 有買槍且當天出現在熱區, 所以他就是兇手? 火車出軌時剛好都在車上, 而且有購買高額保險, 所以就一定有問題?
媒體其實大可以不必跟著立委大驚小怪, 把新聞做得跟揭弊一樣, 只要強調要看清標示即可. 而且, 最起碼消費者還吃了一半以上的台灣米, 如果消費者看了新聞改吃麵食, 那反而更會影響米的銷售, 因為小麥粉可都是100%由國外進口的哦, (台灣不產小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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