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封自稱是朝陽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陳耀寬助理教授的助理的迴響, 文中對我前一篇針對所謂黑心食品事件的看法表達不滿與批評, 並聲稱要採取法律行動云云, 令我不禁覺得有些啞然失笑, 因為這個站只是一個不具媒體影響力的個人小站,

我個人雖是食品從業人員, 但個人意見不代表任何企業或公會, 我的公司也不賣罐裝咖啡, 與整個事件來說, 並不站在相對人的立場上, 而是純粹對這樣的事件發表個人看法.如果我連在自己的網站上發表個人對媒體報導看法都被課以需要做事先查證的責任, 並把這樣的小站也當成是一個和東森新聞一樣的媒體, 那也未免太瞧得起我了,

我反而好奇的是, 陳教授不知道有沒有指示助理以同樣的規格來對待扭曲他原意的黑心媒體? 不過看在這位助理如此氣急敗壞且護主心切的立場上, 我也只好勉為其難地在敝小站上給一個回應.

首先, 我要說明的是, 我不認識這位陳教授, 說實在的也完全沒有興趣認識. 在這個媒體多如牛毛, 大學生多如牛毛, 大學和大學教授也一樣多如牛毛的年代, 一個會出現在媒體上的大學教授, 其實我都是沒有什麼期待的. 當然也就沒有所謂的尊敬或不敬可言, 也不存在著個人的針對性.

很簡單的一個道理是, 如果一個教授所發表的不是自己百分之百確知的事實真理, 而卻只是發表一個個人的意見和評論, 以及其對社會大眾及業者的質疑, 那他就一定要了解, 他事實上是在利用自己的教授身份吸引媒體的注意. 而媒體不過也只是沖著教授的身份, 用來強化媒體自身的論述, 如果陳教授真是一位愛惜自身名譽的教授, 他就不會選擇在這個時間點受訪並強作解人.

所以我根本先不必去看陳教授說了什麼, 我第一個看的是記者為何能訪問到他. 要知道教授可以有拒訪的權利, 媒體並沒有訪問他的義務. 在那段時間, 全中華民國幾乎只有這一位大學教授受訪. 在陳教授的助理欲課我以所有的查證責任前, 我只需要質問一句, 陳教授出面接受訪問, 本身真是那麼天真無邪無所存心的嗎? 記者可以訪問到的食品專長教授, 知名度和聲望在陳教授之上的的又有多少?

陳教授在此事件中容或受到委屈, 但是我很抱歉的說, 我其實不怎麼同情. 養蛇之人終被蛇噬, 其實是理所當然之事. 在Google上鍵入陳耀寬三個字, 陳教授的過去言行與和媒體的關係就歷歷在目, 其實也不用我在這裡多說.

第二, 綜觀陳教授的發言, 包括助理事後的澄清內容, 基本上只讓我確認一件事. 陳教授本身容或對食品工業所使用的素材有一些專業上的認識, 但其實他並不了解食品工業的本質, 卻對食品工業發表了諸多錯誤的解讀與批評. 這和陳教授在媒體上發表的言論中有多少是事實無關, 因為前提己經是錯的. 單憑陳教授要求廠商要在產品上標示原料成分比例, 就知道陳教授對業界所知有限而妄自發言.

至於為何是妄言, 恕我沒有必要在這裡說明. 以我來看, 廠商業者之所以不作行動, 道理也很簡單, 告倒妄言的教授和媒體並不能挽回失去的生意. 與其繼續擴大事件的負面效應, 不如努力工作把錢賺回來, 廠商沒有閒功夫陪教授鬥口.教授如果知道與體諒生意人的辛苦, 就最好更謹言慎行一些, 新聞媒體從來就不是學術專業意見的發表管道, 只是炒作名器相互利用的工具.

出這一場鋒頭, 那些飲料廠又不知道有多少人會失業, 妄言的媒體和教授可有一絲愧疚? 我想沒有, 因為教授也自認是受害者, 還有助理可以派到小網站來放話.

第三, 我的網站不是一個匿名網站, 網站上有足夠的資料證明我的身份. 因此陳教授的助理以此為論述依據對我進行不實的批評與攻擊. 恕我不予接受, 本人同樣保留法律上的所有權利. 至於我個人是否有資格在我自己的部落格上發表對此一事件的評論, 並與網友討論. 請自行確認我的發言是否合宜.

第四, 我的BLOG小站容許所有的人士發表評論與迴響, 因此我雖然針對該網友的批評提出回應, 但並不代表我需要修改或刪除任何不利於我的意見, 以保留對話的空間與言論自由. 因為當各種意見不斷地出現時, 其實真理是會漸漸浮現的. 因此所有文字我都原樣保留不做修改, 留待網眾公評.

我再次強調, 整個發言基本上沒有針對任何人, 純粹是對事件的看法, 如果任何人覺得自己受到委屈或是需要澄清, 我都歡迎. 如果有不同意見, 也歡迎發表.